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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指南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9-11 15:21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请您参照潜山市纪检监察网“网上举报”的样式反映问题。


四、信访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潜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46300

2.来访请到: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441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实名举报登记

3.网络举报:请登录潜山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ahqsjjw.gov.cn)点击“网上举报”

4.电话举报:0556-12388

5.微信举报:关注微信公众号“清风潜阳”,点击“举报”


五、业务外问题解决途径

问题类型 受理机关
职务违法犯罪


以外的涉法类问题
可根据管辖范围,向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反映
土地违法类问题 可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
土地征迁类问题 可向地方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劳动保障类问题 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环境保护类问题 可向环保部门反映
历史遗留类问题 可向地方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个人诉求类问题 可根据实际,向与具体事项有直接关联单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