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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6-30 18:55

市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王志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王志斌在任潜山市(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54800元;2012年至2019年期间,王志斌在负责河道采砂管理过程中,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王志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王志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官庄镇坛畈村时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刘小红违规使用村民集资款购买节日礼品等问题。2017年9月20日,经刘小红等人口头商议,坛畈村使用2017年道路亮化工程村民集资款购买节日礼品,用于发放给村“三委”成员,共计花费1176元;2018年1月22日,刘小红乔迁新房,前期向官庄镇纪委报备的宴请规模为6桌,但乔迁当天实际安排18桌,并违规收受5名管理对象礼金,共计3900元,造成不良影响。刘小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刘小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