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潜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潜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市纪委通报一起扶贫领域“两项目两资金”典型问题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8-05 11:10

王河镇光明村套取和挪用道路建设资金等问题。2015年2月,潜山县扶贫办、财政局安排王河镇光明村扶贫资金6万元,用于村级道路硬化项目。光明村在未实施该道路硬化项目的情况下,通过与陈某某签订虚假施工合同、伪造自查验收表等方式套取了该6万元项目资金,并经村“两委”成员商议,将该资金用于归还村办公楼建设欠款。审计发现该问题后,光明村已将该资金缴入村“三资”账户。经查,光明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光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苗青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成其辞去光明村村委会主任职务;分别给予光明村时任村委会主任陈满波,光明村时任文书、民兵营长石金炉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