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潜山市纪委监委对潜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黄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毅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靠医吃医,将职责职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公务接待超标准、违规提供烟酒并通过虚开发票的形式予以报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借贷;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黄毅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潜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潜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毅开除党籍处分;由潜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