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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潜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4-06 09:35

2024年3月12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来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7次。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巡查整改和成果运用问题突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号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都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对现有25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订制度6项,修改制度6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       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理论武装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结合实际加强学习研讨,推动回信精神走深走实。三是已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针对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二是完善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和职工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及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相关业务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检查。三是已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完善舆情应对工作制度,建立中心舆情防控台账,加强舆情研判,举一反三,全面摸排2024年舆情情况,截至目前共收到87份投诉单,均已回应。五是召开各科室会议集中学习中心信访工作制度,加强项目负责人履职尽责教育,做好项目开工前谋划准备工作,提前预判管控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

4.针对前期谋划不够,进度难控制问题。

一是乔公大道(西环路-天柱山路段)建设工程已开工建设、已完成拆迁13户,晴川河、晴川路一期建设工程原设计方案已进行优化调整,皖山大道已竣工验收。对前期工作谋划不深入问题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相关业务人员追责问责。二是举一反三,已对中心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共摸排6个项目,发现征迁工作未充分调查4个项目。2025年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谋划论证,对前期不成熟、谋划不充分、效益不明显的工程项目暂停申报。三是建章立制,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潜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市政府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潜政〔2020〕8号)等规定,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5.针对手续不完善,“未批先建”较普遍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项目实施前施工许可证等施工手续办理工作,城北莲花路延伸段项目施工许可证已办理,书香南路施工项目已完成土地报批,其他项目正在筹备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问责。三是举一反三,对在建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新开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有1个,目前正在对接办理中。四是建章立制,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潜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市政府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潜政〔2020〕8号)等规定,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6.针对调查研究不充分,工程变更频繁问题。

一是正在完善皖山大道工程等5个项目的变更程序,相关变更事宜均已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待政府相关会议审议。二是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问责。三是举一反三,对中心负责的项目进行摸排,目前未发现需要进行变更的工程项目。四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组织学习了《潜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市政府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潜政〔2020〕8号)文件,要求后期工程变更严格参照文件执行。

7.针对审核把关不严,竣工结算不及时问题。

一是对前期审核把关不严项目进行核实,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问责。二是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列出未进行备案、验收、竣工结算的明细清单,明确时限,完善验收程序,进行竣工结算。已竣工验收的项目有10项,完成竣工备案7项,未完成竣工备案3项;已完成结算送审7项,其中完成竣工结算并出具结算报告6项,正在结算审核中1项。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工程验收流程》《竣工结算流程》,对竣工验收流程进行规范。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8.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中。二是制定廉政风险责任清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并开展了廉政风险教育谈心谈话。

9.针对监督责任履行有欠缺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升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保持与党组密切沟通,合理安排会议时间。通过参加会议、座谈交流等方式主动开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质效。

10.针对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和调查研究能力。二是加强课题调研,已按要求开展课题调研工作并完成调研报告。三是结合实际整合、完善了会议等制度。

1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科、办公室职工学习了财务管理相关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二是成立了调查组,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调查并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问责。三是完善了财务报销审批制度,规范票据管理,严格审核。四是举一反三,对中心成立以来的报销票据进行自查,未发现类似情况出现。

12.针对合同执行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成立了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问责,要求提高思想意识,严格合同支付。二是已于2024年6月督促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三是组织财务科、办公室职工学习了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强化合同管理意识,规范合同支付。四是举一反三,对中心使用公用经费签订的其他合同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类似情况出现。

1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科、办公室职工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潜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二是财务已完善保险柜登记台账,并入固定资产卡片,按规定折旧。三是举一反三,已对重点工程中心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自查,无类似情况出现。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4.针对决策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二是对中心的日常工作加强领导,重点工程项目落实责任制。三是中心主要负责人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好在住建局、重点工程中心办公问题。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15.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会上集体讨论。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上集体讨论决策,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三是已对中心党组成立以来的党组会议进行全面摸排。四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6.针对“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并做好记录。截至2024年12月9日,中心支部共计上党课4次,其中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

17.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二是由中心支委会对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并由支部书记对相关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支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支部会议内容全过程进行规范详细地记录。

18.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一是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的学习。二是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并要求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9.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二是完成了全部科室负责人员的任命,并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年轻干部综合能力。三是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专题学习。

20.针对机构设置不科学问题。

一是与市委编办对接优化中心机构设置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完善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职责与分工。三是在新建项目中按部门职能优化建设项目分工。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21.针对巡察整改进度缓慢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关于城市绿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二是9月3日接到安庆市纪委反馈,重点工程中心绿化专项巡察整改已完成。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3522335;邮寄地址:皖潜大道658号;电子邮箱:3277657077@qq.com。

 

                                                      中共潜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