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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市委第十二轮暨“小微工程”专项巡察公告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03-16 15:35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26316日2026年59日开展第十二“小微工程”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安排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科工局、官庄镇金城村、塔畈乡倪河村、五庙乡程冲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和“小微工程”专项巡察;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住建局、黄柏镇、黄柏镇陆河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小微工程”专项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林业局、征收中心、梅城镇太平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小微工程”专项巡察

二、巡察内容

“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审计等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开展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反映问题渠道

市委第一巡察组联系电话:15056635526,电子邮箱:qsswxcz1@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电话:18355634756,电子邮箱:qsxwxcz2@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联系电话:13329065510,电子邮箱:qsxwxcz3@163.com

也可通过扫描下方“码上巡察”二维码反映问题。

 

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意见箱设置地点、信访接待地点见各巡察组公告。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中共潜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