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潜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潜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中共潜山市委员会关于潜山市三个涉农领域
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07-07 19:39

根据安庆市委统一部署,2025514日至731日,安庆市委第十专项巡察组对潜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三个涉农领域进行了巡察。2025930日,安庆市委第十专项巡察组向我市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整改责任。成立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完善更新整改台账。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3次专题会议,调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各牵头市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各负其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严肃整改纪律,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纪律要求,对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按情形运用好“四种形态”,确保精准执纪问责。以整改突出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通过建章立制,着力解决一批三个涉农领域长期积淀的制度漏洞、管理痼疾和作风积弊,构建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整改以来共建立完善制度49项,问责325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挽回经济损失524.43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

1.持续整治资金违规截留套取乱象

1)规范组级集体资金管理。一是开展问题核查,黄柏镇叶河村截留资金已全部追回并打卡发放到户二是举一反三,全市累计排查4850个村民组,排查发现此类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追回资金3.65万元,问责2人。三是强化培训学习,县级层面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议,黄柏、源潭、官庄、黄铺、龙潭等乡镇分别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潜山市加强村民组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2)坚决查处违规套取项目资金问题。一是开展复查核实,痘姆乡仙驾村相关款项除用于工程外,剩余资金用于偿还村级债务,针对违规套取项目资金问题问责1人。二是举一反三,全市173个村排查工程项目1185个,发现此类问题1个,涉及资金4.8万元,问责1人,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健全制度,加强培训。痘姆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支出管理的通知》,并组织学习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天柱山、五庙、官庄、黄柏等乡镇出台相关办法,进行相应政策学习。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对35个村进行审计,将村级工程项目管理纳入审计的重要内容。

3)纠治违规收取项目管理费问题。一是开展复查核实,针对天柱山镇茶庄村部分账务违规事项,问责1人。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全市173个村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累计排查工程项目1185个,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指导。官庄、黄柏、黄铺等乡镇出台相应制度;五庙、槎水、源潭、痘姆、官庄等乡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项目建设相关规定,推动制度落实。

2.强化财务内控与合规管理

4)杜绝资金坐收坐支行为。一是开展复查核查。针对官庄镇坛畈村违规情况,问责1人。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全市173个村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排查发现此类问题3个,涉及资金14.8万元,问责3人,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建立健全制度。市级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2次、培训430人次,全市累计建立完善各项制度23个,其中涉及村办企业管理专项制度1

5)持续规范资金收支管理流程。一是开展复查核查,逐一处理。黄泥镇金湖村、油坝乡崔仓村相关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农户签字确认;龙潭乡万涧村集体收入已足额上缴,针对资金收支不规范事项问责3人。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全市173个村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发现此类问题4个,涉及资金167.83万元,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百问百答》200册,做到乡镇、村各一册;全市累计建立完善“三资”管理各项制度23项。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议,对全市乡镇、村业务人员组级资金管理业务进行系统培训;龙潭、油坝、五庙、槎水、黄泥、源潭、黄柏等乡镇分别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6)严格执行财务票据入账规定。一是开展复查核实,五庙、官庄等5个乡镇对财务票据管理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全市173个村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排查发现此类问题3个,涉及金额9.7万元,问责2人,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潜山市关于加强村办企业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痘姆、天柱山、五庙、官庄、余井、黄铺、塔畈等乡镇均出台“三资”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乡村干部系统学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及省实施细则、《潜山市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

7)严格执行经办与审批分离制度。一是开展复查核实,五庙乡纪委对村党支部书记垫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相关当事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全市各乡镇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累计排查企业125个,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潜山市关于加强村办企业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五庙、痘姆、塔畈、官庄、黄柏、槎水等乡镇均出台了“三资”管理相关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举办培训,提高乡村财务管理水平。

3.强化集体资金使用监管

8)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开展复查核实,官庄镇坛畈村违规发放的交通补助已退回,并对责任人追责问责;五庙乡新建村违规支付的招待费已退回公司账户,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举一反三,全市16个乡镇、173个村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此类问题2个,涉及资金7.4万元,问责2人,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指导。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村级工作餐管理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潜山市关于加强村办企业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五庙、官庄、王河、槎水等乡镇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9)集中清理干部长期占用集体资金问题。一是开展复查核实,该问题涉及18人、资金28.87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成,对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全市173个村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完善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百问百答》200册,做到乡镇、村各一册。余井、源潭、水吼、天柱山、龙潭、官庄、槎水等乡镇均出台了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严禁村干部长期占用集体资金。

10)规范集体收益分配程序。一是开展复查核实,黄泥镇金湖村划转资金56.94万元均用于村级道路建设、公益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召开监事会、理事会、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黄泥镇党委对村党总支书记、合作社理事长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加强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出台《潜山市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各乡镇均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制度。黄泥镇召开会议,重点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水吼、源潭、五庙等乡镇分别组织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规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

4.村级债务风险逐步得到化解

11)严禁超支挤占集体资金。一是开展复查核实,五庙乡杨畈村、黄柏镇黄柏村等16个村超支挤占其他集体资金主要用于年关支付农民工工资等紧急支出,专项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归还;黄柏镇对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提醒谈话;痘姆乡对3名经办人提醒谈话;黄铺镇对相关村负责人口头批评;五庙乡对5个村负责同志集体约谈。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市16个乡镇“三资”专户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此类问题1个,涉及资金10万元,已整改到位。三是完善制度,加强培训。痘姆、黄柏、龙潭、官庄、黄铺等乡镇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五庙、黄柏、痘姆、王河等乡镇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12)村级重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一是开展核查,源潭镇双林村、黄铺镇黄铺村、黄柏镇叶河村等5个村已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偿还计划,大部分村债务已全部化解;黄柏镇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排查发现全市7个村有债务,已全部化解。三是源潭、黄柏、痘姆、水吼、五庙等乡镇组织对乡村干部进行培训。四是结合2026年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加大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建设力量,开展书记后备力量培训。五是持续实施好到村产业项目,村集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5.强化对外投资收益回收管理

13)全力清收村集体投资本金及收益。一是开展核查,塔畈乡、槎水镇等9个乡镇47个村通过电话、上门催缴、起诉等多种形式,投资到期本金及部分收益已收回,对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市173个村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项目241个,年收益530万元;发现此类问题4个,涉及资金15.3万元,已全部收缴。三是完善制度,加强培训。黄铺、槎水、水吼、余井、五庙等乡镇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同时提供提示单、会议等方式加强培训指导,规范村级投资管理。四是加强审计检查。2026年已聘请第三方对35个村进行审计,把村级资产管理纳入审计重要内容。

6.规范村级财务核算

14)持续规范集体经济收入核算管理。一是开展复查核实,痘姆乡吴塘村已按规定将工程款确认为经营收入;黄铺镇云峰村已对田租账目进行调整,对相关责任人约谈。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此类问题1个,涉及资金10万元,问责1人,已整改到位。三是全市通过会议、业务素质测试、工作提示单等方式组织广大乡村干部学习相关文件制度,进一步提高村集体会计核算水平,规范村集体收入核算。

7.健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民主议事机制

15)持续规范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议事决策程序。一是开展复查核实,油坝乡东店村、塔畈乡倪河村等8个村已按要求实现财务分设、事务分离,理事会、监事会正常运行,对8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市17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此类问题11个,已整改到位。三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三年提升行动(2024-2026)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均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一章程制度,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运行。同时,加强培训,推动制度落实。

8.规范集体资源全流程管理

16)非法毁林问题全面整治。一是开展复查复核,前期林业行政案件已经全部处理到位,其中144个主体单位接受罚款,35人次被警告,4个主体单位补种树木,2个主体单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水吼镇对原林业站站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针对毁林问题举一反三,全市进行摸排,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问责2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潜山市关于开展打击毁林开垦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普法培训,市林业局培训3次,合计150人次。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印发潜山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林地资源不会被动流失。

17)非法转让集体山场行为已全面整改。一是开展核查,依法依规处理。黄铺镇古墩村已召开相关会议撤销永久转让决定,将转让费退还给村民,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对5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市各乡镇进行全面排查,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黄铺、梅城、黄柏、槎水等乡镇均出台了集体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培训,推动制度落实。

18)违规收取矿山资源费问题已全面整治。一是开展核查,官庄坛畈村经会议研究决定按实际开采立方量向作业公司收取费用,收取资金已入村级“三资”和村级合作社账户,支出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官庄镇纪委已将该问题立案查处。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市各乡镇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全市目前涉及矿山资源的村有4个,暂未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官庄、黄柏、痘姆、水吼等乡镇通过会议等方式组织学习,落实集体资源管理制度,确保资源充分发挥效益。

9.提升村级资源开发与运营效能

19)持续追缴资源发包欠缴租金。一是开展核查,余井、塔畈等5个乡镇13个村应收未收租金38.39万元,已收回14.57万元、核销5万元,其余均已制定还款计划或具体催收措施。二是举一反三,全市各乡镇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累计排查资源307处,发现此类问题12个,涉及资金11.34万元,已全部催收到位。三是全市通过会议、发放工作提示单等方式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制度。四是加强审计检查。2026年已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35个村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集体资源是否账实相符、是否长期闲置,发包、租赁、出让、处置等事项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租金是否按时收缴等方面。

20)积极盘活利用闲置集体资源。一是开展复查核实,水吼、源潭等4个乡镇涉及14个村(居)27处闲置资源已盘活23处,年增加村集体收益2.784万元。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共排查资源335处,其中闲置资源3处。目前均已盘活,年增加村集体收入0.43万元。三是加强村干部培训。举办乡村振兴基层干部人才培训班、“万名乡村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培训,累计培训乡村振兴干部、村“两委”成员230余人,进一步拓宽干部视野、启发发展思路。四是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工作提示单,现场指导镇村因地制宜开展资源盘活。五是大力发展乡村产业。2025年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1350万元,实施建设15个乡村产业发展项目;2026年统筹资金8700余万元,实施产业项目9个。

10.规范村级资源处置操作流程

21)持续规范集体资源处置程序。一是全面核查,梅城镇平桥村树木、砂石等资源出售事项已在2024年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并表决通过。梅城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全市各乡镇全面开展排查,累计排查174处资源,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完善制度,梅城、痘姆、水吼等乡镇均建立了相关制度。龙潭、五庙、槎水等乡镇组织乡村干部集中学习,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加强,资产处置不断规范。

11.提升资产利用与增值能力

22)持续清收资产出租欠缴租金。一是开展核查,逐一处理。槎水、水吼等8个乡镇29个村通过电话、上门催缴、司法程序等多种形式,应收未收租金163.79万元,已收回96.1万元,问责8人。二是举一反三,全市各乡镇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累计排查资产525处,发现此类问题13个,涉及资金52.6万元,已全部催收到位。三是槎水、黄柏、五庙、龙潭、余井、水吼等乡镇均出台了“三资”管理制度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各乡镇通过会议、发放工作提示单等方式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制度,资产管理不断规范。

23)持续盘活闲置集体资产。一是开展核查,逐一处理。镇村通过改造闲置资源,招引经营主体,30处、15463平方米集体资产基本盘活,年增加集体收益25.04万元。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共排查资产554处,其中闲置资产10处,目前已盘活9处,处置1处,年增加村集体收入24.2万元。三是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资产年度清查,摸清家底,确保集体资源增值保值。四是举办乡村振兴基层干部人才培训班、“万名乡村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培训,累计培训乡村振兴干部、村“两委”成员230人,进一步拓宽村干部视野、启发发展思路。五是大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为集体资产资源盘活利用提供平台。将盘活集体资产作为农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工作任务协同推进。  

12.规范资产管理与处置流程

24)强化集体资产出租管理。一是开展复查核实,黄泥镇金湖村合作社已重新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金逐年支付方式,并通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黄泥镇党委对村党总支书记、合作社理事长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共排查资产521处,发现此类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增加集体收入3.48万元。三是全市通过会议、业务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等方式组织广大乡村干部学习相关文件制度,资产出租管理不断严格。四是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2026年聘请第三方对35个村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集体资产是否管理规范,资产发包、租赁、出让、处置等事项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等方面。

25)完善资产处置后续管护机制。一是开展复查核实,痘姆乡针对问题下达了《关于仙驾村集体资产处置后续管理问题的督办单》。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三是痘姆、王河、槎水、黄柏等乡镇均出台相应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痘姆乡、官庄镇、水吼镇、龙潭乡等乡镇均组织学习相关制度,资产处置后续管理不断严格。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

13.强化审核发放补贴资金

26)精准确定补贴对象。一是全面复查核实,违规农机购置补贴19.69万元及不符合条件特色种养补助1.35万元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针对补助对象不精准问题问责4人次。通过组织各乡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惠民惠农补贴项目排查,再追缴超标准发放户补助资金0.154万余元,共涉及7个乡镇,追责问责20人。二是编制印发帮扶政策明白纸,制定《潜山市2025年度特色种养业到户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部门联动与资金发放前审核。三是2021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开展“回头看”及专项审计,对补贴类资金展开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问题12个,追回资金5.13万元,追责问责14人。

27)严格核定发放金额。一是全面复查核实,痘姆乡多发补贴资金已全部追缴退回国库,两名村干进行了书面检查。二是举一反三,各乡镇开展全面排查,共查出4个问题,追回资金2.438万余元,追责问责8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对2020年以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回头看,共排查问题21个,追回资金2.409万余元,源潭镇警告处分2人。三是202512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到各乡镇开展政策宣讲和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问题抽查核查工作,对相关问题督促乡镇提出改进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28)及时审批涉农补贴。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农机补贴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完成审批发放。二是按照农机补贴工作流程,2025年共审批569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完成补贴机具申请受理、机具审核、补贴公示及打卡发放。三是经核查,农机补贴申请通过(皖事通)APP申请,工作人员通过农机补贴系统审核时发现资料不齐全,通过电话告知申请者后退回,相应材料补齐后,申请者自己再通过手机APP提交。对2名相关工作人员和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后期将严格遵守省市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相关规定。

14.严禁违规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29)一是农业农村局印发《潜山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相关制度汇编》,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和法纪知识学习。二是聘请专业财务人员代理记账,加强财务监管。三是经核实,对占用老拖拉机手工龄项目资金已在农机中心2025年度农机化高质量发展经费项目中予以追减,对农机中心时任财务分管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财务经办人诫勉处分。四是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对2个财政绩效重点评价项目开展绩效监督,对2个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共涉及3个单位,15个方面2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15.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0)严禁违规举债搞工程建设。一是全面复查核实,反馈杏花村卫生室项目负债135.05万元,已化解78.4万元,剩余债务已制定偿债计划,逐步稳妥化解。塔畈乡纪委监委责令杏花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培训172人次,旨在强化政策业务学习、风险防控,推行村级债务公开等。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如工程项目需经过充分讨论和民主决议,确保不新增债务。三市财政局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各乡镇开展此类问题排查。市卫健委对近五年卫生室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均未发现类似问题。

31)严禁挪用专项资金建设办公场所。一是开展《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二是经核查,油坝产业服务中心大楼,项目总投入320余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120万元,外租企业每年向油坝村上缴租金,符合财政产业发展资金使用要求,油坝乡党委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塔畈乡项目资金总计122万元,其中上级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剩余72万元由村级自筹,结合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一并建设。目前仓储物流中心已对外出租,租金已交到村集体账户,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各乡镇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学习,暂未发现其他问题。

3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是相关乡镇制定完善了机关“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制度,组织集中学习,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二是经核查,对梅城镇潘铺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进行复盘,12次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等手续完善,理由合理。对于实施、变更在前,讨论决策在后的问题,梅城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官庄镇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核查属实,官庄镇党委书记对项目分管同志进行了约谈。三是举一反三,各乡镇组织对“三重一大”等制度学习,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16.科学扎实做好项目谋划

33)一是黄铺镇通过发放工作提示单和学习提示单,要求各村进一步学习村组织财务和项目建设管理等相关知识;痘姆乡组织召开2026年度项目谋划工作会议,结合各村实际,合理谋划项目。二是黄铺镇云峰村闲置茶叶加工厂房已签订租赁合同;痘姆乡鞔鼓村农民工创业园三期已签订五年租约。三是各乡镇举一反三,对项目形成的资产闲置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出资产闲置等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17.持续规范招标采购

34)加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监管。一是已废止《潜山市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安庆市乡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活动暂行规定》。二是多次组织开展政策培训,结合安庆市公管局和财政局联合开展的乡镇限额(规模)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制度执行情况统计及调研工作,持续强化监管和指导。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板块交易数据分析,各乡镇限额以下交易活动趋于规范。三是开展《安庆市乡镇限额(规模)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活动暂行规定(试行)》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各乡镇梳理了202587—20251231日的限额项目清单共47个项目,自查未发现明显问题,发包方式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四是经核实,针对巡察反馈的206个项目问题,共涉及16个乡镇,追责问责75人。

35)坚决杜绝项目拆分规避招标行为。一是开展对市直单位及乡镇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政策宣讲。二是经核查,五庙乡项目系根据市发改委批复的子项目内容分别实施,已对五庙乡时任分管负责同志提醒谈话,业务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已组织问题项目所在乡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暨集中约谈会,各个乡镇同步开展自查自纠,追责问责共计18人。四是出台了《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采购活动监督若干措施》文件,从监管制度上予以规范。五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随机抽查了2021年以来利用乡村振兴资金的限额以下未进场交易农业工程项目、乡村建设项目15个,发现问题1个,追责问责1人。

18.严格规范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36)严格规范工程合同签订与履约管理。一是相关问题整改乡镇分别开展项目建设管理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素质。二是交运局、卫健委、水务局、文旅体局、生态环境分局对2021年以来牵头实施项目开展是否存在合同签订不严谨、执行不严格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除巡察反馈问题外,未发现新问题。三是发改委针对易扶后扶、以工代赈、大别山革命老区资金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新增发现16个项目合同超期问题,项目业主乡镇均按要求查明了原因,由市发改委对涉及乡镇的分管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全面排查,共发现工程超工期问题5个,均已完成整改。四是黄铺镇黄铺村对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和2022年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路面工程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已责令黄铺村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黄铺村已约谈相应项目公司,并将该公司列入招标代理“黑名单”。五是针对巡察反馈的54个项目涉及的15个乡镇,均对项目进行核实,逐一分析问题症结,对超工期原因进行说明,累计扣除违约金2.495万余元,追责问责21人。六是举一反三,各乡镇对合同签订不严谨、执行不严格问题开展排查,共排查出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37)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变更审批程序。一是相关乡镇组织开展了相关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经核实,王河镇未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变更程序之后再施工,存在严重的程序违规问题,问责2人;经核实,水吼镇项目因设计深度不足进行优化,未严格落实流程规范,对资料整理归档要求执行不到位,导致相关工作程序不规范、资料归集不齐全,水吼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举一反三,各乡镇对项目变更程序开展自查,共查出2个问题,追责问责1人,已完成整改。

38)全面压实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责任。一是相关乡镇组织学习了《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工程管理相关政策,从严要求其履职尽责。二是经整改,油坝乡崔仓村内所有倾斜路灯均已校正或重建,路灯底座已按照标准重新浇筑加固,倒塌路灯已重新安装完毕。同时,对施工方追责,针对路灯底座缩水问题已扣除相关工程费用0.567万余元,2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经核实,官庄镇现已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施策,补充设计变更联系单,并明确设计单位与工程监理双重施工管理职责,扣除设计单位相应费用,对监理单位进行约谈,最终工程量严格以竣工图核定确认。官庄镇对2021年以来的乡村振兴项目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项目在建过程中监督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四是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以工代赈会议,会上通报反馈问题并对涉及的官庄镇分管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开展举一反三,通过《工作提示函》和《关于开展2021—2025年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交叉互查的通知》等形式,组织15个乡镇和天柱山林场对2021年以来的36个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自查和交叉互查,相关问题已立行立改。五是举一反三,各乡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19.严格把关工程竣工验收环节

39)一是市交运局召开全市各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培训会,集中学习交通工程交(竣)工管理办法,全面提高了工程交工验收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黄柏镇叶河村就业安置点项目因资金限制,在车间一期建设过程中将室内消火栓、消防水箱等消防工程未纳入招标建设,为达到消防要求,已于20259月份已加装消防栓,镇党委对时任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黄泥镇对金湖村干道拓宽路基项目实施验收过程进行全面复盘,具体情况出具了情况说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相关乡镇召开项目工作会议,学习了《潜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市政府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加强各类工程项目监管工作。并对报账员开展工程资金拨付业务培训,细化报账资料监督审核机制。五是举一反三,全市各乡镇对2021年以来交通领域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共排查了672个项目,暂未发现类似问题;各乡镇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工程计量情况开展“回头看”,查出问题1个,追回资金0.2万元,追责问责9人。

20.从严把关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40)一是经协商,审计公司同意减少痘姆乡联网路工程送审造价收费额度,超出10%部分不计审核增减收费,即重新核定审计费为0.498万余元,挽回损失0.847万余元。痘姆乡政府分管负责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进行了约谈,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该工程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二是痘姆乡组织对2022年以来的交通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了逐个核查,共核查6个项目,未发现工程结算时虚增未施工工程量情况。三是市交运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各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培训会,集中学习交通工程相关结算审计法律法规,提升项目结算审计管理业务水平;痘姆乡组织开展工程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会议,加强项目管理政策法规学习,持续强化工程监管。四是举一反三,对各乡镇使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结算审计结果进行检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21.严格审核把关工程款支付

41)严格按合同约定进度拨付资金。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了对项目现场指导,规范支付工程进度款。对各乡镇报送的项目资金拨付材料加大审核力度,对每笔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进行记录,建立了项目资金支出台账。二是组织召开全市衔接资金及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培训会,各乡镇分管领导及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培训现场重点强调了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质保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拨款、规范实施项目等方面。三是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款拨付程序进行拨付。202632日市农业农村局向各乡镇发送《关于规范实施2026年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的提示函》,明确提示规范拨付工程款、规范扣留工程质保金、合理支付管理费等相关注意事项,做到提前提醒,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四是经核实,塔畈乡在业主、监理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前提下,拨付部分工程款;余井镇项目申请拨付资金时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申请,因该工程已过质保期,资金均已拨付完成,由分管同志与经办人员开展谈话。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其他项目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五是黄柏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已对时任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制定了《黄柏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办法》。六是举一反三,自查发现问题1个,追责问责1人。

42)严格规范项目计量审核与资金拨付。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报送的项目资金拨付材料加大审核力度,对每笔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进行记录,建立了项目资金支出台账。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衔接资金及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培训会,会议重点强调了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质保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拨款、规范实施项目等方面。三是经核查,龙潭乡2022年实施的杜埠村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因资金拨付进度要求,提前拨付部分款项,已由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并组织开展了乡村干部项目管理培训,要求各部门各村规范项目管理。四是举一反三,各乡镇对照自查,发现问题1个,追责问责1人,已完成整改。

22.持续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监管

43)严禁违规挤占其他资金。一是潜山市举办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培训班,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和镇、村“三资”管理人员及第三方记账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官庄镇组织各村居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印发了《官庄镇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文件,持续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二是经核查,黄泥镇前进村该美丽乡村项目当时上级资金未拨付到账,岁末年初仍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众反映强烈,因此,村级在“三资”专户拨付资金进行垫付,黄泥镇前进村提前支付资金已于2022128日予以冲正。三是官庄村美丽乡村提前支付资金已于202112月和20223月予以冲正,戈元村退宅还耕提前支付资金已于20231月冲正,水贵村退宅还耕提前支付资金已于20258月予以冲正;平峰村退宅还耕提前支付资金经20231月和20242月抵冲后,剩余多列支资金以其2022年退宅还耕专项结余资金予以冲正。通过自查自纠,官庄镇除上述问题外未发现同类问题。四是各乡镇对照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44)严格控制并规范项目管理费列支。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报送的项目资金拨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每笔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进行记录,建立了项目资金支出台账。从2024年实施的12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起,到2025年正在实施的12个项目,每个项目管理费均未超标准。二是各乡镇通过自查,共退回超额列支项目管理费32.99万元,已全部退回国库。同时,追责问责2人。三是举一反三,经全面排查,发现问题1个,追回资金0.376万余元。同时202632日市农业农村局向各乡镇发送《关于规范实施2026年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的提示函》,明确提示规范扣留工程质保金、合理支付管理费等相关注意事项,做到提前提醒,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45)足额收取并规范项目质保金管理。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分别组织召开了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了《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后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落实质保金相关管理规定。二是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有关乡镇在2025年实施的项目中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规范收取保证金,目前项目在建设中按照合同约定,12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已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同时202632日向各乡镇发送《关于规范实施2026年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的提示函》,明确提示规范扣留工程质保金、合理支付管理费等相关注意事项,做到提前提醒,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三是经核查,塔畈乡彭河村羊肚菌种植大棚建设项目已督促相关企业足额缴回质保金,相关款项已规范到位。源潭镇对2022年双林村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质保金已缴纳到位;同时对2025年在建项目按照要求提前收取质保金。四是举一反三,共排查出问题2个,对2个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已完成整改。

46)规范使用大额资金投资、结余资金。一是梅城镇潘铺村投资已形成固定资产且效益稳定,未收回;余井镇松岭村结余资金使用已补充程序。梅城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余井镇对项目负责人批评教育。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衔接资金及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培训会,规范项目实施。梅城镇出台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结余资金使用程序。余井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村干项目管理水平。三是各乡镇对照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23.规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47)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项目发包。一是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以工代赈项目管理专题培训会。同时对巡察指出的项目不规范问题对16个乡镇分管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同时督促各单位今后项目建设严格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执行。二是市发改委对油坝、梅城、官庄、余井等7个乡镇的在建以工代赈项目开展实地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步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切实防范违规风险,保障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督促乡镇开展整改,涉及专项资金项目5个,推广项目5个,均对核查情况详细说明。四是督促乡镇结合个案开展问题举一反三工作。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86个以工代赈推广项目进行梳理,其中72个以工代赈推广项目是采用村民自建模式建设(含巡察指出的5个项目),违反业主单位直接发包规定,涉及16个乡镇,所在乡镇党委提醒谈话18人;梳理36个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其中22个专项投资项目采用村民自建模式(含巡察指出的5个项目),其中4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3个,由各乡镇按申报时提出的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市发改委对涉及金额400万元以下项目的塔畈、油坝、水吼等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

48)规范劳务用工及报酬发放管理。一是市发改委出台《潜山市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合同范本,区分劳务报酬和机械租赁费用,严禁劳务报酬与机械租赁费用重复发放。二是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以工代赈项目管理专题培训会暨巡察整改会议,会上针对巡察反馈劳务报酬支付有乱象问题,对问题乡镇源潭镇、塔畈乡分管责任同志进行约谈。源潭镇退回错发劳务报酬;塔畈乡核查未发现重复发放,但存在劳务报酬和机械租赁费用区分不规范情况。源潭镇约谈了项目施工单位,对时任分管同志、业务经办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市发改委已通过发放《工作提示函》,要求2021—2025年实施以工代赈专项项目的乡镇对劳务报酬发放开展全面自查和互查。通过自查和乡镇交叉互查,仅个别项目在发放202511月劳务报酬时统计务工人员务工时间有误,由于在发放劳务报酬前已立行立改,未造成资金损失,不予追究责任。

24.强化衔接资金项目运营管护

49)一是五庙乡杨畈村前期已督促完成管护运营单位进行茶山管护、茶苗补种;红光村茶山已通过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盘活利用,已完成茶苗补种;程冲村茶山目前已出租,年租金0.6万元;新建村茶山目前已出租,年租金0.1万元;新田村茶园已除草,加大管护力度,督促其他茶园维护;吴桥村集体茶山存在杂草情况,已组织管护人员进行了清理。二是官庄镇对坛畈村茶叶基地项目进行核查,202512月已完成资产处置程序。茶厂厂房已发布招租公告,与坛畈村驻村工作队签订租赁协议。三是举一反三,组织全市各乡镇、市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营性帮扶资产后续运营管护、资产处置等全面排查,目前排查的200处低效、闲置、存在风险的问题资产已整改168处,其余问题均在有序推进整改。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将项目资产效益发挥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业务指导重要内容,指导镇村对发现的效益不佳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遏制。邀请省农业农村厅帮扶处有关业务骨干就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授课,16个乡镇及173个村居参训,切实提升抓好资产管理的业务能力水平。

25.干部长期拖欠借款逐步整改

50)限期清收干部长期拖欠借款一是相关乡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潜山市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二是建立动态清收台账,对每笔借款明确经办人和清收责任人,确保每笔借款流向可查、责任可追,对于追回或核销方式整改的借款同步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三是组织清收,分类处置存量借款。截至目前,已整改金额43.64万元,整改完成率达96.9%。村干借款已通过核销及账务处理方式完成整改。四是市财政局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各乡镇开展此类问题排查,暂未发现同类问题。五是建章立制。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部分乡镇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26.持续规范政府往来款项

51)及时清理规范政府往来款项。一是分类推进清理。经核查,全市12个乡镇往来款6.98亿元。其中:应收款2.05亿元,应付款4.94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面清理,并通过账务处理、收回及支付的方式,处理应收款1.9亿元,其余款项未达收款条件或正在履行法律程序;处理应付款2.98亿元,其余应付款为正常往来款项、涉及工程质保金以及其他未达兑付时限和条件的款项、正在履行法律程序的款项。二是潜山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预算部门2026—2028年支出规划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潜财预〔202544号),召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及2025年全市部门决算工作会议,为部门单位提供业务指导,规范预算执行。三是借助专业力量,加快清理进度。乡镇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清查往来款项并形成专项报告。后续将严格依据报告结果与专业意见,规范开展账务清理与处置工作。四是市财政局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各乡镇开展此类问题排查,暂未发现此类问题。五是建章立制。梅城、黄铺率先出台了往来款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债权债务管理,防范了财政资金风险。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

27.完善项目勘察论证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变更管理

52)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变更审批程序。一是开展问题核查,部分变更已履行手续,部分属设计规划内容或未予变更。二是在后续项目设计阶段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开展市县两级专家评审,严格落实评审审批要求,强化项目建设事前管控。三是追究违约责任,对原设计单位进行了约谈,并按合同约定进行0.5万元经济处罚。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潜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28.优化配套设施设计流程

53)提高设计方案评审标准。一是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对2019年以来建设的泵站运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会同纪检、检察部门进行“回头看”,现已全面整改完成。二是在后续项目设计阶段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开展市县两级专家评审,严格落实评审审批要求,强化项目建设事前管控。三是追究违约责任,对原设计单位进行了约谈,并按合同约定进行0.5万元经济处罚。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潜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29.科学规划项目工期

54)优化工程工期设置。一是召开推进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规范进行系统培训。二是2025年项目设计阶段根据潜山气候、农业生产以及施工环境,将三个项目的工期合理设置为210天。三是2026年项目设计阶段加入定额工期设计,将2026年潜山市王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期定为195天,2026年潜山市梅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期定为208天。四是印发《潜山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潜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

30.规范项目进场管理机制

55)强化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监管。一是结合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对2012年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对建设单位负责人约谈,取消其2年内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格。三是发改委已对该代理公司给予追加考评扣分25分处理。四是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31.严格规范招投标工作

56)规范招投标条件。一是开展问题核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属于综合类项目,2019年以来我市招标资质要求即为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二是对建设单位负责人约谈,取消其2年内参与资格,发改委对代理公司追加考评扣分25分。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批评教育。四是加强项目工程招投标规定学习培训,配合做好招投标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结合2025年项目招标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及代理机构认真学习相关规定。

32.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理监管责任

57)全面压实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责任。一是对不达标渠道进行修复或拆除重建,更换不合规的水泵,现已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二是对监理单位约谈并经济处罚0.05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副主任批评教育、工作人员提醒谈话处理。三是健全施工现场监督机制,推行重要工序举牌验收制度,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依托省厅专项整治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完善从源头到验收的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

58)加强对原材料进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组织专家对新工艺进行可行性论证评估,复核优化工程造价,完善图纸。二是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现已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三是2家施工单位和2家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处罚并记过一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处理。四是压紧初步设计“县级初审”责任,建立设计质量责任追溯机制,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五是2019年以来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问题211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59)严格把控按图施工要求。一是云海家庭农场已按要求返工重建,并自愿退回审减金额4.67万元。二是王河镇天崇村不达标过路涵已拆除重建,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并取消2年参与资格,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予以处罚。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副主任批评教育处理。四是完善县级验收工作方法和措施,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五是组织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开展“回头看”和专项整治。

60)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一是已督促相关乡镇整改修复,不达标道路及其他工程已整改并通过省市验收。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副局长作对照检查,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副主任批评教育、工作人员提醒谈话处理。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强化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制定管理办法,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四是结合专项整治对2019年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问题211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61)加强工程进度把控。一是开展核查,实情为因疫情、农时、天气等因素影响造成延期。2024年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暂延期50天。二是市纪委对市农业农村局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责令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学习培训,制定管理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倒排工期,保证项目按时完工。四是2021年以来完工的32项工程逾期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明确处理意见,加强对2025年在建项目工程进展调度。

62)严格规范隐蔽单元工程验收。一是已对存在问题的验收资料进行全面核查,补充完善缺失的签字手续,规范资料归档。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副主任批评教育处理。三是组织学习工程验收及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潜山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四是结合2025年项目技术交底,对各参建单位关键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细。

33.规范工程质量资料管理

63)规范内业资料编制管理。一是已督促施工单位提供真实的与设计施工相对应的合格证,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予以处罚。二是结合专项整治对2019年以来建设的泵站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整改,制定管理办法,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三是结合专项整治和2025年项目技术交底会,对各参建单位关键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4.严格规范项目变更流程

64)严格把控工程项目变更审批。一是开展核查,因上级文件将一般变更备案权限下放至县级,该问题已在安庆市层面整改销号。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副主任批评教育处理。三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变更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规定,健全本市项目设计变更内控机制。四是建立变更管理台账制度,结合2025年项目技术交底明确变更审批要求,原则上不许变更。

65)严格把控变更程序及流程。一是开展核查,因配合农耕加快工期进度,部分单元工程在设计方参与论证下同意变更后先行施工。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副局长作对照检查,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副主任批评教育处理。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初步设计县级初审责任,健全设计变更分类管理机制。四是2025年高标项目设计阶段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开展市县两级专家评审,从源头减少设计变更。

35.从严规范验收程序

66)严格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一是开展核查,县级初验时间跨度约40天,第三方验收单位为方便统计填写统一时间。已补充完善相关表格,核实调整错误数据。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副主任批评教育、工作人员提醒谈话处理。三是全面检视并完善县级验收工作机制,加强对第三方验收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四是严格执行《潜山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

67)压实压细县级验收工作。一是对项目验收单位和审核单位进行约谈并处罚。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处理。三是完善县级验收工作机制,强化施工现场全过程监督,推行重要工序举牌验收制度,制定管理办法,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四是对在建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建立质量问题倒查机制,将举一反三排查纳入常态化监管。

68)加强验收问题整改情况监督。一是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压顶不达标、破损、蜂窝麻面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现已完成。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批评教育处理。三是深刻检视验收工作不足,强化认识、细化措施,提升县级验收工作质效,制定管理办法,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四是对近三年项目验收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全面复核,结合专项整治对2019年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

69)科学优化验收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核查,报告中已按实际厚度计量,且现场工程效果未影响设计功能,已督促源潭镇东畈村加强对U型渠道培埂的管护。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三是强化施工现场全过程监督,完善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将举一反三排查纳入日常监管。四是督促全市所有已建工程项目区镇村加强管护,落实管护机制和责任,定期开展质量回头看。

36.严格审计审核标准与流程

70)从严把关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一是开展核查,第三方审核服务机构未根据工程实际及时调整初步审核结果,但最终审计结果与实际工程量相符。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三是全面检视项目审计审核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2024年项目验收和结算审核时聘请同一家机构作为技术服务单位,缩短了工程决算时间。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警示教育,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71)加快结算审核工作进度。一是督促审核单位与2022年梅城镇模范村和黄铺镇湖墩村项目施工单位对接,出具审核结果,同时2023年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已确定,现已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三是全面检视项目审计审核工作机制,优化审核标准和程序,建立审计滞后项目预警机制,2024年项目验收和结算审核时聘请同一家机构作为技术服务单位,缩短了工程决算时间。四是2025年项目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和检测,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7.规范上图入库审核机制

72)加强上图入库审核工作。一是聘请第三方对2019年以来入库底数进行全面核查,将不符合上图入库面积予以扣除,重新修改矢量数据上报省厅审核通过。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处理。三是健全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上图入库能力建设,2025年项目聘请专业第三方对上图入库数据进行审核。四是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建立与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的动态对接机制。

38.持续提升项目管护实际成效

73)压实镇村管护责任。一是督促相关乡镇对损毁工程制定修复方案,并完成修复工作。二是全面压实县、镇、村三级管护责任体系,建立工程管护档案和定期巡查机制,将建后管护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三是对全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状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39.规范培训资金合规使用

74)加强项目培训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已对20212022年科技培训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追缴相关费用,对违规组织参观旅游景区的进行核查处理。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党内警告处分、党纪立案等。三是加强培训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健全培训经费审批复核机制,明确外出培训观摩活动一律由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四是完善培训组织工作规范,建立培训承办机构遴选标准和负面清单,坚决杜绝违规委托行为。

40.规范工程款拨付程序

75)严格按合同约定进度拨付资金。一是开展核查,超进度拨款因2022年县级配套项目资金为衔接资金,年度考核要求12月前全部拨付完毕。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处理。三是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化警示教育,制定《潜山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健全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制度。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

41.严格执行工程款核定支付标准

76)严格规范项目计量审核与资金拨付。一是余井镇海洋家庭农场自愿退回多支付的2.16万元。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批评教育处理。三是完善项目资金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召开专题整改会议进行警示教育。四是将举一反三排查纳入日常资金监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42.持续规范项目质保金管理

77)足额收取并规范项目质保金管理。一是开展核查,因财政资金紧张延迟支付,部分项目付款时已过质保期限一并支付质保金。二是因疫情、农时、天气等因素造成工程延期,已形成专项报告。三是市纪委对市农业农村局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责令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加强管理制度规范培训学习,完善项目工期论证和动态调整机制,将举一反三排查纳入项目常态化管理。五是加强2025年在建项目进度管控,优化施工组织,建立工期预警机制,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43.规范建设及管护资金使用监管

78)加强建设管护资金监管。一是督促镇村及时使用管护资金,截至20262月,未使用资金降至107.88万元,占比降低至59.69%二是严格落实《潜山市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暂行办法》,压实乡镇、村两级管护责任,建立管护责任交接清单管理,并将建后管护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三是对全市已建项目管护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会同电力部门制定加强农田排灌设施管护通知,修订完善管护实施细则。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抓好涉农问题整改。对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涉农领域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涉农整改任务,重点发力、持续攻坚,确保问题真改实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涉农工作常态长效。注重治本和预防,紧密结合我市涉农工作实际,针对新出现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强化结合融合,推动“三农”工作全面提升。把落实涉农领域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农业农村中心工作、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我市“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8921883;邮政地址: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775号潜山市农业农村局(邮编:246300;电子邮箱:6174847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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