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市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市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期间主要做法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市市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正视问题、举一反三、逐级负责、一体整改、完善机制、长期坚持”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市监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来抓紧抓好。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并就反馈问题开展不定期调度,重要问题整改及时与市委巡察办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下属相关部门,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性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和部门,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个具体问题都切实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规范,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对现有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1项,修改制度7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机关例会上学习《中共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事项清单》。巡察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其中8次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理论学习。二是在党组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3年3月至2024年8月,每月召开一次或多次党组会议,共召开30次。三是自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均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
2.针对交流研讨开展不够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党组会议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研讨2次,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研讨1次,研讨内容包含学习过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举一反三等内容。二是今年以来,下属9个支部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交流,开展“三问”讨论;全体党员对党纪学习教育如何学、学什么、学后心得等进行交流研讨。
3.针对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
一是已制定《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班子成员、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就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作强调,并邀请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到我局作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在党组会议上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1次。三是2024年召开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四是强化与网信部门工作对接,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4.针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效果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集中学习“双随机、一公开”业务知识,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制作《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操作流程》并发至双随机抽查QQ工作群,供成员单位学习抽查基本知识,以提高抽查发现问题能力,避免抽查流于形式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对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精细化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录库建设,制定出台《潜山市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165条,并将每条计划按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进行详细分解,确保每条计划落到实处。目前潜山市抽查事项已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所有监督检查事项。三是2024年以来,我市28个成员单位共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42个,其中部门联合抽查率和差异化监管率均达到100%,没有发现重复检查情况,抽查企业总数为429户,已完成检查并公示企业358户,抽查企业率2.11%。在进行双随机联合检查时,主动向企业宣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政策,抽查检查经营主体感受度及知晓率均达100%。
5.针对为企服务不够主动问题。
一是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日,向受邀企业宣讲信用合规政策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异常信息修复等。编印《信用修复操作指南》3000份,制作“信用修复操作指南”展示架2块,在10个市监所、公平交易局、综合执法大队和信用个私科共设立“信用修复驿站”14处。对“信用助企行”政策进行宣传,以提高企业满意度。二是在源潭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日活动,进刷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惠企政策宣讲、向市场主体派发维权援助指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指南等活动。在“世界知识产权日”举办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讲座、金融发展磋商会、知识产权培训会、知识产权服务日等活动。走访企业,宣传《潜山市市场监管服务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引进商标、专利专业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做好商标专利申请注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预审备案等工作,引导企业创新发展。2024年1-7月份,新增授权发明专利39件,有效发明专利642件,万人拥有量14.56件。截至8月27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体备案企业21家。三是加强综合统筹协调,统筹全市各级各部门力量,联系经开区经发局和企业服务中心做好和企业的沟通、宣传、协调、管理,特别是专利、商标申报和有效专利的维持工作。四是安庆市局营商环境指标均处全省第一方阵,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局加大与安庆市局的沟通协调力度,二季度营商环境考核知识产权指标安庆市第一,市场监管指标第二,进步明显。
6.针对监管底数不清问题。
一是已建立新的行政处罚台账,从案源登记、立案到处罚结果形成闭环管理,已登记案件237件。二是集体学习《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12315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工作敏感性。已对投诉举报件建立台账,台账电子版按季度留存备查,对各类投诉举报件均按照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三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特种设备相关法规、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以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由特设科、源潭所成立专班开展的2个月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全市排查安装有简易升降机的企业93家,有简易升降机119台,简易升降机台账已更新。四是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58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84个。
7.针对监管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各市监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以及食品监管执法骨干力量。二是进一步压实各监管机构职责。三是已要求王河、槎水、开发区等暂不具备快检能力的市监所督促辖区内学校、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场所将食堂原材料等送到临近的黄柏、梅城、源潭等快检室进行检测,其余市监所分别制定重点场所食品原材料等送检计划。四是与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合召开校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就校园排查整治前期工作进行了交流沟通;联合教育部门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学校进行约谈,督促其整改到位。8月30日联合教育局举办2024年秋季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五是今年已对全市养老机构食堂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发现风险隐患9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六是特设工作。开发区市监所辖区内共有特种设备监管对象更新为183家,目前已排查使用单位183家,检查覆盖率100%,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77个;王河市监所辖区内共有特种设备监管对象更新为12家,目前已排查使用单位12家,检查覆盖率100%,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个。2024年3月14日到2024年5月13日,源潭市监所针对简易升降平台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行动,更新简易升降机台账,共检查安装有简易升降机的企业35家,简易升降机49台,在用的有36台,13台已经停用,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24个。2023年5月31日、2023年7月4日源潭市监所会同源潭镇安全办对潜山市源潭共和液化气站进行复查,该站提供了三台液化气罐的检验报告,已消除了前期检查出现的安全隐患。
8.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在办理小餐饮经营者营业执照时,告知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的条件,主动上门指导,提前介入,指导其规范开展经营。二是对前期已创建的小餐饮示范店和示范街开展再检查、再规范工作。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小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024年已完成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1000人次。四是印发《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整治,对全市入网小餐饮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发现的问题均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全部整改完毕。五是2024年由市食安办牵头,联合教育、公安、卫健、市监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430家次,培训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以及包保干部700人次,发放“防鼠八条”等宣传资料1600份,定向抽检校园食品50批次、快检598批次,下达责令整改清单等各类文书58份,排查风险隐患218个,立案3起。
9.针对未建立规范权力运行机制问题。
一是4月份组织春季执法实务培训、法制员培训,就《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二是落实案审会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案件自由裁量幅度,2024年以来召开案审会13次,集体讨论审核案件84件;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8次,集体讨论审核案件21件,通过案卷评查加强自由裁量执法监督。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总局拟将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指南,省局拟将制定新版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探索制定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发布行政处罚裁量典型案例。经与系统上下级和横向沟通,目前尚未有其他县(市)细化量化裁量基准,我局暂时不宜出台细化量化规定。
10.针对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
一是组织春季执法实务培训、法制员培训,重点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二是邀请司法局、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等单位参与案件评析会、集体约谈会,对反馈涉及的案件逐个进行剖析、点评。会上联合司法局、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办案机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共约谈4人。三是通过案卷评查、法制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途径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同时将2023版裁量基准相关文件、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新修订的制度整理成册,下发给12个办案机构,要求加强学习、运用,以期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四是2023年以来我局新增13人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4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五是印发通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办案机构对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查和交叉评查,抽查案卷96份,形成问题整改台账一份,并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11.针对行政处罚不到位问题。
一是收集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应知应会知识目录,并在局法制QQ群上传供执法人员学习。二是开展业务学习53次,学习特种设备、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春季执法实务培训,涵盖了电子数据取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技巧、投诉举报应对及处理、行政复议法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印发通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办案机构对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查和交叉评查,抽查案卷96份,形成问题整改台账一份,并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12.针对扣押、没收物品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利用系统春训集中学习《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试行)》。二是12个办案机构已设置罚没物品室并落实专人管理。三是反馈的天柱山所、水吼所物品问题已经整改,同时要求各相关执法机构严格依法依规和按制度加强罚没物品管理。四是2023年9月14日、2024年5月16日,我局开展集中销毁行动,对前期罚没物资进行集中销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3.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自2024年4月份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党组以中心组(扩大)会议读书班形式开展5次集中学习,内容包括:《条例》原文宣读、视频对照、反面典型案例等。二是在2024年4月23日和6月14日党组会上,班子成员就党纪学习教育展开2次研讨,研讨内容包括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对谢某某恢复党员权利开展党组会前谈话;对王某某处分开展警示谈话。三是制定《潜山市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局的廉政风险点,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立案3起,对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立案2起。四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召开全系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集体观看《正风反腐不停步》廉政警示教育片,邀请市委党校高级讲师上纪律党课。切实做到用身边人和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14.针对派驻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巡察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市监局党组会议4次,局长办公会2次,巡察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反馈会各1次。经常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全程监督跟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把监督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今年对市监局共开展监督检查5次,五一值班值守检查1次。适时开展中秋、国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15.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印发。二是对公务接待、公务用餐、内控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部署各二级机构进行学习。三是2021年市审计局对我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出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后,我局立即停止了食堂供餐。四是检验所两次召开职工大会,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并参照局相关制度制定了检验所财务报销、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工程管理、资产采购等制度。
16.针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经常问题。
结合开展“四下基层”活动,2023年11月份以来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累计23次。2024年以“个体工商户”及“高效办成一件事”为主题开展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篇。
17.针对机关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前发送值班工作提示、保密工作提示、公务用车工作提示等,并电话抽查各机构值班情况。二是对潜山市公务接待相关要求进行学习,并修订局公务接待规定。
18.针对案件程序履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各执法机构开展业务学习,重点学习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春季执法实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三是针对相关案件程序履行不严格问题,召开集体约谈会,对承办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
19.针对食品抽检“一托了之”问题。
一是2024年安排执法人员全程参与抽检工作,对抽检样品种类和范围严格把关。二是对第三方承检机构开展了上半年抽检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终止任务等措施督促整改。三是严格按照抽检工作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约谈、终止任务等措施督促第三方承检机构整改。四是2023年12月19日,我局组建的“流动诊所”深入相关公司开展技术帮扶,指导企业改进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避免今后再次出现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另今年计划开展“你点我检”50组,目前已完成51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五是2024年已按照全年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778组,其中不合格21组,不合格批次食品均已立案(行政处罚6批次,不予处罚12批次,3批次正在处理中)。5月21日食品局与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食品监督抽检风险会商,分析了前期抽检不合格情况,明确了下一步抽检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20.针对配合落实生态环保要求不力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司《关于重申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审查工作要求的通知》(食经函〔2019〕59号)要求办理许可,不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增设审查要求,不将依法未经授权的环境影响评价列入食品许可经营条件中,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环保要求,在日常监管中,及时提醒和督促餐饮经营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21.针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341号)等工会文件相关规定,准确理解文件精神。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管理。根据安庆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一线职工进行慰问35人。三是2021年6月1日潜山市审计局对我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黄柏所、槎水所工作人员每周报销一次来回车费的情况不规范和不合理性,当年7月份开始即停止上述行为。
22.针对办公用茶费用支出过高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潜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并将两个通知精神再次传达到各下属单位并按要求自学。二是2024年4月份局党组会进一步明确办公用茶采购标准。认真学习财务制度,明确茶叶以及其他办公用品采购标准,树牢节约意识,严控相关经费支出。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3.针对资金使用存在“先用后研究”的情况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公务接待、公务用餐和内控管理等制度。二是已对2023年315活动经费支出进行复查,未发现异常问题。三是统筹做好大额资金支出工作,2023年11月份以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已23次研究大额资金支出事项,未再次出现“先用后研究”的情况。四是局党组对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24.针对原始凭证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对机关、直属机构及派出机构报销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报销业务流程和相关要求培训。二是完善相关凭证,补齐培训文件、名单及党组研究通过会议记录。三是已完成2018年以来原始凭证的复查工作,持续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工作。四是对局财务负责人开展了谈话提醒。
25.针对差旅费报销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机关、直属机构及派出机构报销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报销业务流程和相关要求培训,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出差制度。二是王某某到安庆市委党校培训的伙食补助费不符合培训文件规定,已退回。
26.针对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
今年以来,有4次党组会议对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一是对营商环境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度及部署;二是就校园食品安全可能涉及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部署;三是专题听取安全生产源潭特种设备工作专班工作情况汇报;四是调度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7.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
一是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其中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议涉及“三重一大”会议13次,议题36个。二是2023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自巡察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4次参加局党组会议。
28.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自2022年4月制度修订以来,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按照班子成员排序的倒序进行表态发言,党组书记作末位表态发言,巡察至今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研究事项65项,均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
29.针对党建氛围不浓问题。
一是每周一机关理论学习后,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做周安排和周部署,做到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同步安排。二是全系统党建制度和工作场所宣传内容已更新到位,每个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1次,并已录入党员信息系统。三是党员干部在执法时,能做到佩戴党员徽章、亮身份,做到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四是先后拍摄《市场卫士 监管先锋》《以学促干做高质量发展的“市监卫士”》微视频,开展“手机变砝码 计量惠民生”等主题党日活动;局“市场卫士”党建品牌荣获潜山市首批“十佳机关党建品牌”,局机关支部已于2024年4月24日向市直工委上报“四强支部”申报材料,创建“模范机关”。
30.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年终党建考核结束后,结合问题症结,在2023年12月7日,对下属11个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了一次党建业务培训。二是已规范会议记录,做到组织委员记录完毕后,党支部书记审核并签字。
31.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一是年终党建考核结束后,结合问题症结,在2023年12月7日,对下属11个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了一次党建业务培训。二是鉴于人事调整,于2024年1月19日重新建立领导班子党支部联系点,并列席指导所联系支部的2023年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2020年为疫情年,当年支部未收到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通知。2021年1月,市直工委下发通知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3月16日机关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实际上是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
32.针对队伍融合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2023年12月份已将食安办工作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发回到食品局,由食品局承担相应工作。二是结合潜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全局事权划分,使事权划分更为科学合理。三是加大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力度,自巡察以来,对12名干部职工进行轮岗交流,多岗位培养复合型干部。
33.针对监管力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问题。
一是于2024年4月对全系统五十余名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两天半的执法实务培训班。二是2024年6名新招录公务员、1名市直机关择优转任公务员到岗到位;积极与周边县对接,2024年3月份调入1名事业编制人员。三是继续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
34.针对人员安排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人员调整后,检验所及源潭刷检中心的各项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均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1月,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所计量检定机构由B类升级为全省首批A类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安庆市首家。近年来,源潭刷检中心在服务刷业发展上,先后主导或参与制定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11项,1项国家标准批准立项,填补了刷业标准领域的空白。二是局党组将在现有事业编制人员中,积极培养检验所所长的后备人员。
35.针对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消保科、消保委秘书处在2024年3月26日开展工作自查,对以往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今后工作做好规划安排,要求认真倾听每个投诉举报者反映的问题,认真解决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坚持按制度办事,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瓷砖质量问题经核查了解,实际情况为瓷砖安装发生的问题,属于装修问题,我局不具有管辖权。二是计量项目中的谷物容器是按省局要求建立(此项目主要落实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且主要针对面粉生产企业),目前我市尚无面粉生产企业,因此未开展,其他计量项目均正常开展。食品检验项目在今年的复评审申报时,已将化工类项目剔除;今年8月省局专家组已进行了复评审验收,目前正在落实相关细节的整改,预计发证时间为10月份。
36.针对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信访工作条例》;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业务学习,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消费维权业务知识。二是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错综复杂,2024年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和信访人当面沟通,解释宣传有关政策规定。7月16日,邀请司法局和局法律顾问就衡器厂问题进行会商。下步将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梳理,争取早日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取得信访人理解。三是今年5月份已成功化解信访积案1件。四是持续推进“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19起。五是2024年3月25日对多家黄金首饰店开展调查摸底,对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5月29日对辖区内的18家黄金珠宝店开展了集体约谈,并签订《黄金珠宝诚信经营承诺书》。
37.针对发挥智慧监管平台作用不够问题。
一是我局多次和智慧监管平台运营公司(杭州祐全有限公司)潜山区域负责人对接,要求该公司对我市参加智慧餐饮平台的所有食堂开展故障排查和定期维护,已对报告故障的41户食堂已全部完成检修和维护,并将继续开展故障排查和检修。二是6月12日上午安排杭州祐全有限公司对我局平台监管执法人员和各学校食堂智慧餐饮操作人员共计80人进行了培训。三是食品局、各市监所安排专人负责实时监控智慧餐饮监管平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8.针对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一是已将整改事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形成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员工作制度》《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管理规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三是通过完善执法制度、执法实务培训、参加执法技能竞赛等途径提升执法能力,执法质效得到明显提升。2022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其中2023年,入选国家典型案例1件、省局典型案例2件、安庆市局典型案例8件;获得全省竞争执法案件评析竞赛一等奖,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优秀行政处罚文书1份(全省4份),全省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并得到省局书面通报表扬4人;获得安庆市综合执法业务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个人二等奖,安庆市优秀案卷1份,安庆市办案能手、先进个人2人。我局查办的某食品公司不正当有效销售案参加全国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宣讲,为全省唯一。四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化调度巡察整改情况,3月14日、5月11日、6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调度巡察整改工作,8月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五是已于6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抓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领头雁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开创市场监管事业新局面。持续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谈心谈话、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等制度,在全局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等责任,拧紧责任螺丝,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全力塑造队伍新形象。
巩固巡察成果,持之以恒改作风。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堵住廉政风险漏洞。加大廉政教育力度,通过主题党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日常廉政提醒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面对面走访群众和企业,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主责主业,凝心聚力谋发展。加大制度修订完善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巡察工作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系统科学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持续打造“市场卫士”党建品牌,推动行业党建取得新成效。聚焦履职履责能力提升,突出业务短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探索以问题为导向的培训活动,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市监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市监局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8921345;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370号(市政府大院内);电子邮箱:2523524356@qq.com。
中共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