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10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来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7次,与省、安庆市住建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各责任部门,确保整改落实高效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市住建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潜山市住建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明确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都切实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住建局党组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定制度5项,修改制度6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均首先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最新理论成果。二是制定了《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下半年学习计划》。三是将二级机构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纳入集中学习范围。适当增加专题研讨频次,巡察反馈以来开展集中研讨3次,分别围绕党的纪律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研讨,学习效果显著提升。
2.理论指导实践不足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巡察反馈以来每次党组会均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了专题研讨,每位班子成员都立足分管工作进行了深入发言,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巩固。二是党组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等住建领域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统筹谋划2024年内和2025年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三是对照年初制定的《住建系统2024年实事工程、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各科室、各单位系统盘点工作进展,统筹谋划2024年内工作,制定了攻坚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了措施,明确责任,推动各项年度工作任务顺利收官。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巡察反馈以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2次,全面查摆了住建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制定了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措施清单。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内容。三是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单位办公载体、建筑工地围挡、小区公益广告意识形态风险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公益广告脏污、破损,宣传内容是否陈旧等情况,未发现单位办公场所、棚改区域宣传载体风险,修复、更换在建工地、物管小区破损公益广告18处。四是制定《市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对理论武装、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管控、宣传载体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是明确了在建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公益广告发布审核程序,出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机制,规避意识形态风险,确保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形势总体稳定。
4.针对城市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一是与经开区对接,优化项目施工方案,解决了经开区建设东环路排涝泵站、经开区外环路区域排涝建设工程管网不能衔接问题。目前东环路排涝泵站已投入运营,经开区外环路区域排涝项目基本完工。加强全市管网建设工作前期统一谋划,编制了《潜山市城市排水(雨水、污水)专项规划》,为后续管网建设衔接打好了基础。二是建立城市建设常态化会商机制,巡察反馈以来,先后3次召集经开区、度假区、城管局、重点工程中心、梅城镇等单位开展城建项目谋划、城市体检、城区排水改造、内涝整治等工作会商,项目谋划、建设会商实现了常态化。三是绿地、排水、道路、城市更新等四个专项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正在与市资规局对接提交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委员会研究。四是初步完成《市政和园林绿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拟在新建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项目中逐步统一道路铺装、路灯、绿化等规制和风貌,做到样式、标准等统一协调,打造优质、和谐的城市风貌。
5.针对城市功能不完善,核心路承载力不足问题。一是持续完善城市路网等基础设施,城北莲花路延伸段已完工,乔公路、彭岭路,城南经四、纬五路等路网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梅苑路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二是推进城市地下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皖国路、舒台路、皖山路已完成雨污分流,南岳路已随道路改造工程完成部分路段雨污分流,梅苑路雨污分流已纳入建设计划。三是出台《潜山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会同城管部门、经开区、度假区等属地政府开展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已完成城市地下管网检测,形成城区管网一张图。由城管部门牵头制定《潜山市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谋划潜山经开区污水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整治工程等20个项目。四是全面排查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北门河、茶香园区域、开发区中沟、晓孔钢材、金家河等处黑臭水体治理已完成,通过省、安庆市初见成效验收。
6.针对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学习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专业知识积累,提升了专业能力。二是加快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建设进度,目前项目已进入运营阶段。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拟公布名单已完成认定和征求意见。三是已起草《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方案》,完成社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即将出台。
7.针对建筑市场管理缺硬招实招,行业乱象禁而不绝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建管办、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市建筑施工和监理资质企业开展全面核查,巡察组结束工作至反馈问题期间,其中1家监理企业资质核查合格。对余下17家不合格的监理企业,已发出书面检查整改意见书,责令企业整改。对全市所有建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及造价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已完成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共计检查企业206家,合格企业144家,不合格企业62家,并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三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及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发包分包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城管局查处。
8.针对行政执法意识不强,以整改代处罚问题。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举办了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全体质量安全监管人员、部分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参加,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范。二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原质监站相关监管人员进行了问责,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约谈和重点监管。三是全面梳理2024年上半年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印发季度检查通报,通报表扬企业3家,通报批评企业12家,约谈26家企业法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企业1家、人员4人。四是定期梳理、分析项目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更新项目监管台账,重点关注问题多发、频发项目,严格对其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2024年第三季度通报批评企业14家,约谈18家企业法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企业2家、从业人员2人。2024年第四季度通报批评企业2家,约谈12家企业法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行政处罚移交2人。
9.针对监督流于形式,工程质量问题多发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原质监站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者进行查处。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了全市5年内竣工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排查,共检查工程42个,下发监督意见通知书4份,排查消除质量问题9条。三是完善机制,已将室外工程纳入工程监管范围,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严格实施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住宅或保障房工程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强化分户验收指导,对分户验收流程、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进行提前告知,并指导参建单位现场实操,另一方面加强分户验收抽查频次和比例,现场反馈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整改。四是组织开展了“业主开放日”活动,2024年9月18日,在山水丽庭望岳园项目组织开展了“业主开放日”活动,共有65户业主参加,及时消除和整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9条。五是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管养,加强质保期内绿化工程持续养护,达到质保期限的项目及时移交。与城管部门对接,提交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绿化、路灯等工程移交清单。
10.针对安全责任未压实,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分析研判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持续开展建筑施工、物业小区、既有房屋安全检查。落实局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分片包保机制,局班子成员率队深入在建工地一线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7月份以来指导项目创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2个、“四个工地”14个。二是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消防审验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三是抓好警示教育,梳理典型工伤事故案例,召开了工伤事故现场警示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要求。编制建设工程事故分析与典型案例宣传册,向局系统干部职工、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宣传发放。印发《第三季度潜山市2024年第三季度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检查情况通报》,曝光和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和人员。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召开了2024年度全市建筑施工“质量月”工程质量提升交流观摩暨质量安全培训会。四是全面排查治理,2024年第三季度以来,围绕建筑施工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动火动焊、有限空间、消防工程违规投用等高风险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了起重机械专项检查、脚手架专项检查、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质量安全季度巡查等,累计排查项目387项次,排查消除各类问题隐患1110条,通报表扬企业6家1人,通报批评企业16家,约谈30家企业法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企业2家、人员2人,行政处罚移交2人。五是加大了行业监管力度,突出抓好项目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履职等制度落实,常态化开展建筑施工督查检查、服务指导、教育培训等工作,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积极构建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与开业检查、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的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提升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11.针对标后履约监管不严格,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形同虚设问题。一是组织局相关科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升管理水平。二是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了查处。三是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以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为切入点,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行为,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切入点,严肃查处拖欠工程款行为,以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查为切入点,严肃查处标准执行不严等行为,共计检查项目3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1份,约谈企业5家。四是常态化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及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发包分包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市城管局查处。
12.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举措不实问题。一是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题调研,为市委、市政府落实政策提供参考。二是培育一家一级开发资质企业(广源置业公司)。三是扎实推进房票安置工作,帮助企业消化存量商品房,2024年完成房地产投资9.03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10.15万㎡,去库存取得成效。四是强化监管。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督促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备案程序,启动保障房租赁经纪专项机构专项检查。全力做好保交房工作,望岳府、中太颐和2个“保交房”项目205套房先后交付销号。及时更新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引导合理消费,稳定市场预期。
13.针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力问题。一是组织房地产管理人员参加省房地产管理执法培训,加强对房地产政策法规学习,提高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二是联合开展中介机构公租房转租专项排查整治,督促中介机构及时备案。三是建章立制,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中介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销售,对新开盘的祥和府项目采取住房和车位库错时预售许可,联合市监局、发改委对其预售前检查指导并约谈警示开发企业和销售负责人。四是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逐步推进我市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据《安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按年采集、上报信用信息。在土地出让、政府奖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逐步推进信用结果应用,鼓励行业企业自律。
14.针对住房保障有短板问题。一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后移交管养工作,完成2017年以来2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绿化、路灯工程全面排查,列出需移交项目清单,与城管局对接移交。二是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公租房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出台《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违规发布公租房出租信息的通知》《潜山市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行为检查工作流程》《关于严禁转租、转借、转售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开展专项治理,自2024年以来排查清退承租对象23户。开展公租房租金催缴专项行动,完成了对337户租户、426247元的租金催缴。三是强化危房鉴定处置工作,对鉴定为C、D级危险房屋建立台账,全程跟踪管理,督促属地政府和产权人、使用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销号。
15.针对物业管理有漏洞问题。一是推动完善小区联勤执法机制,落实安庆市委组织部、安庆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安庆市住宅小区联合执法清单的通知》(建物发〔2024〕263号)精神,在住宅小区内显要位置公示违法违规行为名称、执法单位、举报投诉电话等,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小区。二是已成立调查组,正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三是举一反三,对前期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排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53笔,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四是组织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集中学习。实行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对学府春天等小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建章立制,起草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通知》(初稿),结合省即将修订出台的《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严格执行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16.针对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开展不力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利用“两微一端”、电子屏、展栏展板和施工现场、建筑围挡、物管小区等行业主阵地,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共设置宣传栏、展板、条幅80余个,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二是抓好重点领域整治。统筹推进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物业管理等领域专项整治,行业乱象得到明显遏制。打击取缔非法临时搅拌站(点)24个。开展全市行业专技人员“挂证”情况排查。会同公安、城管、消防、市监等部门和属地开展物业服务质量季度测评和月度“红黄榜”评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社会舆情的物业管理小区,实行一票否决。落实“红黄榜”和季度物业服务质量测评公示制度,奖优罚劣,倒逼企业提升服务水平。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规范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保障小区业主知情权。三是强化线索摸排。2024年以来通过上级移交、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巡查等渠道,广泛搜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8起,目前已移交城管部门立案调查4起,剩余4起正在配合城管部门补充固定证据立案调查。会同公安等部门强化线索甄别,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市扫黑办。四是建章立制。已修订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制度。落实建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转包、挂靠、未办施工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情况等。将依据即将出台的《安徽省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市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监管机制,抓实住建重点行业领域常态长效监管。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7.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班子成员结合汇报分管领域工作情况,剖析不足,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安排。自上而下完成一轮政治监督谈话。二是根据“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原则,合理调整工作分工。三是开展投诉举报高发的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信访工作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四是启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在全系统启动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制定住建系统廉政风险点清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8.针对派驻监督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派驻纪检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市纪委监委组织的专题学习,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方式方法。二是及时转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典型案例通报,协助党组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完成对智慧平台反馈问题的复核,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9.针对下属单位监管有缺失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房管中心、原质监站、原检测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了《潜山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方法》《工会会计制度》《潜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等财务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局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违规情形。四是已完善财务处理、公务报销、预算编制等财务管理制度。
20.针对亲清政商关系不分问题。一是对职工在企业投资入股情况进行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职工进行了问责。二是组织干部职工签订了不违规经商办企业及投资入股承诺书,在全系统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以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为镜鉴,以行业监管、项目建设等关键岗位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督促干部严守底线,构建亲清有度的政商关系。
21.针对违规招投标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项目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举一反三,对2017年以来本部门实施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共计排查项目43个,未发现违规招投标问题。四是在后期项目建设中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项目招标采购流程的监管,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保证后期项目招标采购行为合法合规。
22.针对项目实施程序不严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项目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对全市所有在建及即将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向22个承建单位发出施工许可书面催办函。三是建章立制,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对项目计划、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建设、工程变更及竣工验收结算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要求,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规范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及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流程。
23.针对变更签证不规范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项目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举一反三,对上轮巡察以来本部门实施的项目变更签证情况进行排查,共24个项目,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组织局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学习了《潜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市政府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和《住建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
24.针对工程款结算把关不严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项目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举一反三,完成6个项目工程款结算情况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建章立制,完善了工程款结算有关制度。
25.针对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一是局党组就该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了对照检查。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6.针对投诉举报高位运行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3人参加全市信访业务培训,19人参加省住建领域专业知识轮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和信访办理工作水平。二是出台《潜山市住建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机制》,规范舆情响应、信访处置流程。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针对性细化措施,信访受理率达到100%,办结率、满意率均明显提升。
27.针对形式主义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举办了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通过召开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会、质量安全观摩会,举办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脚手架专业人员培训班,印发建设工程事故分析与典型案例宣传册、开展日常督导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等各项举措,压紧压实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形式主义。二是经对质安站聘请第三方开展服务项目进行了排查,有关服务项目和费用符合上级规定。三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房管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四是改进造价询价工作方法,深入在建工地和企业走访,加强与周边县、市的沟通,通过横向比对,精准掌握大宗材料价格,全力提升企业满意度。五是优化完善了白蚁药物出入库管理制度。规范白蚁药品管理。六是在全系统内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七是建章立制,制定《市住建局督查督办和闭环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28.针对“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问题。一是组织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意识。二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原检测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三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9.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房管中心、原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全额退回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二是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了工会经费政策。三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形。四是建章立制,完善了工会活动制度。
30.针对在下属单位列支相关费用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财务科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局党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了对照检查。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1.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问题。一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组织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列支公务接待费用,履行报销程序。
32.针对工会活动超地区范围问题。一是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了工会制度和政策文件。二是已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原质监站、原检测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召开工会联合会会议对此事件进行通报。三是举一反三,对系统工会近年来春秋游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违规情形。四是严格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活动。全系统2024年度春秋游均按规定在省内开展。
33.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原检测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组织全系统财务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了《潜山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方法》《工会会计制度》等财务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全系统财务情况进行了排查,发现问题18个并整改到位。四是建章立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34.针对大额现金支付费用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原质监站、原检测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组织工会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工会会计制度》等工会财务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全系统财务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13个并整改到位。四是完善了工会财务制度。
35.针对报销附件不全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财务科和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组织财务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工程款支付、小额采购支付有关规定。三是举一反三,对工程款支付、办公用品采购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2个并整改到位。四是建章立制,完善工程款支付、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
36.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完成非机动车棚、相关办公电脑固定资产登记。二是开展全系统固定资产登记情况排查,未发现其他应登记未登记情形。三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全系统单位新增登记固定资产8件,总价值达29.19万元。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37.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就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决策问题做了对照检查。二是制定了《潜山市住建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厘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边界,规范党组决策程序,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38.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决策表态不规范相关问题,局党组作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做了自我批评。二是制定了《潜山市住建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规范民主集中制和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39.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局党组做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做了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各项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效果。
40.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并落实了《2024年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持续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专题召开物业行业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部署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活动。以全力阳光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为样板,紧盯亮点小区打造,以点带面,推动建设一批具有潜山特色的红色物业党建品牌,不断夯实“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基础,全面提升我市“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水平。完成全市141个农村小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积极创建“美好家园”示范小区。三是已将古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国有企业党组织)划转至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党委管理,将潜山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党支部划转至梅城镇党委管理。正在对接市委组织部,进行天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党员党支部设置工作,坚持以党建引领国有企业发展。四是举一反三,总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五是完善了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测评体系,将物业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内容纳入考核目标,实现物业行业党组织全覆盖。
41.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支部组委、党务工作者进行了问责。二是邀请市委党校讲师,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务工作者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严格规范执行包括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在内的相关党建工作制度和程序。三是举一反三,总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四是建章立制,将基层党建工作季度检查制度列入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基层支部建设,建强基层支部战斗堡垒。
42.针对干部人才队伍统筹谋划不够问题。一是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编办和人社部门,拟充分利用空余行政、事业编制,做好人才引进工作。通过人才储备、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2名,人才储备不足情况得以缓解。二是启动系统岗位轮岗交流工作,对局保障办、城建档案室负责人做出调整。
43.针对营商环境优化不足,为企服务意识淡薄问题。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为企服务,全程帮办代办,指导和帮助企业提交申报资料,及时按时间节点处理办件。自2024年7月以来受理办结709件。二是加强建筑业走访调研,指导帮扶建筑业企业升级增项,全力提高建筑业产值,2024年完成建筑业产值34.6亿元,同比增长9.6%,位列安庆市第一位。三是积极开展“双招双引”工作,与意向企业积极对接,力争引进一家建筑、市政一级资质企业落户潜山。
44.针对攻坚克难勇气不足,改革不彻底问题。一是完成了质安站负责人的安排。二是历史文化名城利用中心引进专业人才2人,现有在编人员4人,实现了正常运转。三是古皖公司正鼓励在岗职工参加专业技术继续学习教育,申报技术证书,为下一步申报改制后经营范围内许可项目的相关资质做前期准备。已发动职工积极对接洽谈一般项目的物业管理、绿化和生态保护等业务。
45.针对大额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原质监站、原检测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正在对接财政部门平衡资金账目。三是组织了住建系统财务管理专题培训,提升了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四是古皖公司加紧催收欠款,截至目前已通过办结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回收应收款100万元。其他应收款中,中太颐和花园项目现正在推进办理交房手续,回收欠款。黄泥港项目待竣工验收办理初始登记后回收房款。源潭福源阁项目应收前期垫付的200万元,已于2024年11月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协商办理中。
46.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欠缺问题。一是进一步梳理问题清单。巡察反馈以来,组织318国道改线(市区南外环)工程相关方召开会商会2次。二是成立了工作专班,为问题化解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持续推进化解。318国道改线(市区南外环)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工程款已全部支付。项目涉及的征迁安置协议已全部签订。截至目前,已化解矛盾纠纷25起,尚有部分个案问题正在持续推进化解。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47.针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完善了工程建设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前期巡察整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会专题研究绿化专项巡察整改工作3次,梳理了已整改措施落实和未完成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坚决杜绝巡察整改“边改边犯”。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质效。
二是持续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长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单位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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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