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潜山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03-15 16:1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党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4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6次,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市民政局党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号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市民政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市民政局严格对照现行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新制制度3项,修改制度9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制度,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累计开展学习10余次;二是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次学习会牵头领导和学习内容,每半年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学习情况进行1次检查;三是依托集中学习会,每位干部职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模块开展研讨3次,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1篇。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1)机构改革不够彻底。

一是在机构整合方面,明确社会救助站、特困人员供养相关业务由社会救助中心负责,考虑社会救助中心场所面积较小,社会救助站在局机关办公;二是殡葬管理所对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法制宣传和执法科等3个内设机构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结合农村丧事大操大办专项治理,联合乡镇、民宗局等部门对殡葬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教育5次,开展制止和处理修建豪华墓和乱埋乱葬行为3次;对乡镇全面摸底,建立殡仪人员、乐队、和尚道士、地师等人员台账,合计578人。三是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23年“依法稳妥开展设置街道改革试点”,民政部门已开展相关调研,形成初步方案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制定具体任务和节点安排。

2)行业协会建设管理不够主动

一是市慈善总会已于2022年9月注册登记,10月正式运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工作人员全部配备到位,2个月共募集善款88余万元。二是2022年3月29日印发了《潜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依法对2021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了年度检查。2021年度社会组织应参加年检数量为177家,年检合格160家,已注销登记2家,正在办理注销登记2家,完成整改10家,正在撤销3家。同时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联合针对市域内16家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情况认真开展排查行动,针对会费超4档的6家协会,已敦促其将会费档次调整在4档以内,降费降档,未使用社会团体专用收款票据已通知其前往财政部门领取。

3)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较为滞后

一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促进地名管理规范化。二是与住建、发改、资规、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致信各建筑单位,针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设施名称等,要求各建筑单位在办理规划、立项手续前拟定的地名名称要主动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备,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同时通过发函,电话告知的方法与住建部门对接,告知最新的《地名管理条例》,做好住宅区、楼宇名称管理职能移交有关衔接工作。三是对行政区划图进行自查和再次审核,并与委托制作《潜山市行政区划图》的第三方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进行了沟通,对以上问题进行了纠正和举一反三,避免同类以及其他问题的出现,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区划图制作质量。

3.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2022年9月7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由于人事变动,对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调整,各班子成员围绕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会议要求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领域教育当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实践教育等,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2年9月19日,局党组中心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抓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2)阵地建设管理不够有力

一是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二是班子成员分别对下属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党组要求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福利院立即利用电子屏幕和宣传栏新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同时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对全局户外宣传栏进行更新,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进一步加强机关阵地建设。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4.履职尽责还有短板

1)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一是8月30日召开全市民政重点工作推进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及民政办主任均参会,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民政工作,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你追我赶”、争先进位的竞争意识,争取考核位次靠前。二是对省市通报的乡镇敬老院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先后印发《潜山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对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督查工作进行党组成员分片包干,督查常态化、细致化,分片包干加强上下沟通,及时掌握养老机构工作动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发放交办,要求立行立改三是细致排查纠正工作疏忽、程序漏洞等不严谨问题,7月1日局党组扩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8月15日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实施“党建+信访”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落地生根,全年收到上级民政部门转接信访件7件,均已办结,满意率100%;四是要求各养老机构每月上报在院老人台账,与入住人员签订协议。民政局结合安全生产督查巡查等工作,同时压实乡镇政府责任,不定期核查在院老人人数,如发现存在虚报老人人数、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虐待老人等行为,一律取消年底运营补贴。

2)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有短板

一是制定《潜山市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考核办法》,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乡镇政府的考核体系中,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协调财政保障,督促乡镇充分利用闲置房舍资源,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与服务网点建设,逐步做到三级中心和老年助餐逐步覆盖,目前已完成49家老年助餐食堂(助餐点)并对外开放,就餐人数达1.5万余人次,完成17所农村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建设,为老人提供休闲娱乐、助餐、助医、心理咨询等多种服务,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二是联合住建部门,协调小区物业用房,打造10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由物业公司代为管理。深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余井镇敬老院、源潭镇敬老院、黄柏镇敬老院3所敬老院开展改造升级,同时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力度。按照“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有提升”的原则,引入社会力量经办养老机构,目前实现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2家,有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

1)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严格

一是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公务接待暂行办法》和中央关于“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干部职工必须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和优良传统,将“过紧日子”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努力用政府“紧日子”换来百姓“好日子”,在公务接待中能不宴请就不宴请,坚决控制人数和标准。二是财务分管领导对各饭店年底来报的每张单据进行核实,如发现超标,不予以报销。

6.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更新完善了《潜山市民政局财务制度》并在全系统内学习,进一步以制度管好预算,严防资金低效无效、损失浪费等现象发生。二是建立健全监管、风险防控等机制,邀请驻民政纪检组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民生保障事业上来,着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切的事。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所列固定资产均已登记入账,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经办人员进一步意识到国资管理的重要性,业务水平有所提高。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而不实

1)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还存在“宽松软”

一是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参会人员围绕各自职能分工进行交流表态,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责任感;二是机关及下属单位严格履行上下班、请销假制度。同时与乡村振兴联系村加大对接,经常开展入户走访,了解群众需求并尽力解决。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上下班制度的监管,要求局机关、殡葬所、福利院均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公墓管理所已撤销。四是召开会议对三位同志在市脱贫攻坚第三方抽查帮扶责任人回答问题不全的情况进行通报。

8.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善

1)混编混岗问题严重

一是在全市择优转任行政编制人员1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劳务派遣福彩中心工作人员1名,另调入外县事业编制人员1名,结合实际合理分工,优化队伍结构;二是将抽调的8名事编人员清退至原单位,进一步理顺用人体制机制畅通,确保机关单位运转畅。

2)未经批准设置机构

一是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落实编制部门关于本单位机构职责、设置相关要求,在今后工作中绝不擅自设立内设机构。二是对综合协调办公室予以撤销。

3)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不稳定

一是召开民政系统工作相关会议,对基层民政干部和民政办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乡镇民政干事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的业务水平和凝聚力。

9.机关党建工作薄弱

1)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提高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7月29日依托党员大会,召开党建业务工作培训会议,对党务相关知识进行全面系统培训;7月19日,局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党小组予以撤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拟于2023年成立退休支部,规范化开展好退休党员党内组织生活。

2)支部活动开展不到位

一是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组织活动,要求在潜的退休党员积极参加;二是总支支委会坚持每次理论学习后开展业务研讨,提高各支部书记的业务水平;三是各支部党务经办人员对当时会议情况进行回忆,补齐会议记录。

3)支委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通过认真学习党章、选举条例等,经办人员对选举程序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把握;福利院党支部根据当时主题和会议内容,补充记录选举过程、选举结果。

10.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还不够全面

1)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能清仓见底

一是完善上轮巡察整改台账,及时归档;二是加大农村敬老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2022年,安排黄柏镇、源潭镇、余井镇3所敬老院改造提升计划,结合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将闲置床位社会有需求老年人开放,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目前全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2家,全市养老机构实际床位数为1763张,已入住757人,入住率42.94%。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立不全

一是加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用车行为,对单位所有公务用车一律通过办公室在公车平台申请,不得使用社会化车辆。目前所有公车使用均在平台申请,无平台退车单不私自使用社会化车辆。

三、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上下功夫,抓集中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共制订、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2项,分别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推动民政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严格督导确保巡察整改常抓不懈。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紧盯不放、常抓不懈。民政局党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逐项落实整改事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以此倒逼整改落实切实增强整改的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确保了整改工作持续深化。

(三)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我市民政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不断开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8921041;邮寄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梅苑路282号(潜山市民政局);电子邮箱:qssmzj@163.com。

中共潜山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3月7日


主办单位:中共潜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潜山市监察委员会